关于举办“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暨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能力提升”
培训班的通知
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5月30日印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第21号公告,简称“新版准则”),并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发布并实施了CNAS-CL01-G001:202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
参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CNAS-GLO11:2025《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内部审核指南》和CNAS-GL012:2025《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管理评审指南》,帮助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有关人员及时学习掌握相关文件,更好地理解其职责和权限,运用过程方法对管理体系进行管控,提升监督和管理能力,北京国认通检测技术研究院计划于2026年举办11期“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暨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最新政策和动态讲解;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版)解读;
(三)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G001:202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内审和管理评审指南等文件解读;
(四)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职责、角色定位、权限和工作内容讲解;
(五)结合实际案例及相关文件对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或证书时的相关要求及风险管控要素进行讲解;
(六)案例分析与关键问题解读。
二、培训对象
(一)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最高管理者;
(二)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相关人员。
三、授课专家
本次培训特邀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现场评审组组长及检验检测机构工作组专家进行授课。
四、培训证书
培训符合要求的人员,颁发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证书。
五、年度培训计划
2.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层暨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能力提升培训班 (简称“授权签字人班”) | |||
班 次 | 培训时间 | 地 点 | 报名截止时间 |
第1期 | 1月28日-30日,27日报到 | 北 京 | 1月24日 |
3月25日-27日,24日报到 | 南 京 | 3月21日 | |
第3期 | 4月15日-17日,14日报到 | 成 都 | 4月11日 |
第4期 | 5月27日-29日,26日报到 | 上 海 | 5月23日 |
第5期 | 6月24日-26日,23日报到 | 广 州 | 6月20日 |
第6期 | 7月22日-24日,21日报到 | 西 安 | 7月18日 |
第7期 | 8月19日-21日,18日报到 | 杭 州 | 8月15日 |
第8期 | 9月16日-18日,15日报到 | 青 岛 | 9月12日 |
第9期 | 10月27日-29日,26日报到 | 北 京 | 10月23日 |
第10期 | 11月18日-20日,17日报到 | 苏 州 | 11月14日 |
第11期 | 12月16日-18日,15日报到 | 重 庆 | 12月12日 |
培训费用:1500元/人(3天) | |||
六、培训方式
培训课程同步开设空中课堂“直播课”,学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参加现场或线上直播培训。
(一)“直播课”是现场课程的同步线上直播,选择“直播课”学习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培训,执行“同时间、同课程、同标准、同证书”原则。
(二)选择“直播课”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当年内选择参加1次线下同样课程的现场学习,不再另行收取培训费用(不重复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三)“直播课”报名采用实名制,原则上学员报名信息应与培训合格证书登载的信息保持一致。
七、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一)培训费每人收取1500元人民币(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证书费);
(二)费用收取
培训费用收取单位:北京中质方圆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缴费方式有:
请务必于报到日前5个工作日将培训款汇入以下账号,汇款时请一定注明参加培训的期次,并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在现场报到时提交。
账户名称:北京中质方圆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清河镇支行
账 号:0200006109200593887
行 号:102100000618
八、报名方式
(一)参加线下培训的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参加线上学习的人员,确认交费成功后,于培训开始前提供在线学习登陆密码。
(三)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15811318696
座 机:010-62424060
电子邮箱:15811318696@163.com
附件:2026年“授权签字人班”报名回执表
北京国认通检测技术研究院

